他们是远洋之舟,我是偶然经过的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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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喻黄】《花都旧事》END

花都旧事

开学前最后一次更新博客,大家看完就可以有序开学了(不是 

 

我姓黄,名少天,字幼宸,出生于一九一六年八月十日。时值民国初年,到处都在说着中山先生的三民主义,人人沐浴着自由的新空气,以为我们将要迎来黎明。

十五岁那年,我去到不列颠联合王国读书,五年间未曾踏足故土,回国后,我流连于上流社会种种舞会筵席,即便出席商业会谈,也是车来车往、足不履尘,对时局之动荡、民族之危难,未曾切身体会。

 

我正是在那时遇见他的。

 

他叫喻文州,同我一样,是留洋归来的学生。但他又与我不同。他是被政府选中的公派留学生,拿到学位证书回来还需向政府报备,才算完了一桩差事。

相较于普通人,喻家算得上家境殷实,否则也培养不出他那样不矜自贵的气度,但与我们这些家族相比,还是有着不小的差距。我不喜欢用三教九流那一套给一个个活生生的人划分三六九等,但我心里清楚得很,即使是在口上无时无刻不喊着自由平等的资本主义国家,也有着看不见的“三六九等”,阶级划分之森严,几乎不可逾越。

读书时我从未见到文州参加我们的同学会,想来也是,他恐怕看不惯我们纸醉金迷的做派。回国后,我们更可以说是两个世界的人,原本我不会同文州再有交集。现下想来也是“命里有时终须有”,我们竟在一场婚礼上遇见了。

新娘的家族与我家是世交,而新郎是文州的好友。也正因为两方面都关系密切,我和文州才会被安排到一张桌子上。时至今日,我仍然记得,那天文州穿了一件淡青色长衫,眉眼温润,与人交谈时,无论对方身份高低,唇角皆是一抹浅淡笑意,不疏离也不过分亲近。满场的西式礼服中间,独他长身玉立,显得格外出挑。

文州穿西服自然也是好看的,赴港之后,我几乎每日都见他西装革履的模样,倒是很难再有机会和他一起穿那几件我们漂洋过海带来的长衫了。

我惊讶于花都竟还有这样的潇洒人物,且竟是我未曾识得的人物,恰好有同席之便,自然要上前攀谈。令我惊喜的是,文州认得我,他还说起了我在大学里参加游泳比赛夺得第一名的事。这样带着些许奉承意味的话,由他娓娓道来,便仿佛是天底下最真诚的剖白,简直要教我飘飘然了。

 

那天以后,我很快同文州熟络起来。我才不管他并非世家大族的少爷,也不管旁人会怎样看待我的所作所为,我带他参加舞会、酒会,将他介绍给我的朋友们,我们跳舞、谈天,一个晚上的时间总是一眨眼就过去了,令我频频感叹良夜苦短,白昼漫长。

我和文州永远有说不完的话,我们谈论西方的戏剧、音乐,也讨论传统文学和时下流行的文艺作品。我们可以从《瓦尔登湖》说到孟浩然和王摩诘,说到这些的时候,文州的眼神里有着被刻意隐藏过的向往。

他以为我不曾察觉。

他喜欢跳舞,或者说,他喜欢和我跳舞,我们伴随着悠扬的管弦乐,在舞池里、在水晶吊灯下旋转摇曳时,他整个人都是惬意而愉悦的。但他不喜欢奢华铺张的舞会,也不喜欢觥筹交错的酒会,他只是不愿意拂我的面子而已。

我想,他真正向往的应该是宁静、不受打扰的生活。而我,也许是他的一个意外。

我开始拒绝交际场上那些朋友的邀约,只赴必要的约。

 

文州在银行上班,朝九晚五,我便掐准了点,自己开车去等他。这让我和文州的关系更亲近了。他请我看他喜欢的电影,给我讲戏里戏外的故事,带我去小巷里吃最地道的小吃,甚至请我到他家里,亲自给我做饭。

饭后我们去公园里散步,我们走到河边,这里没有衣香鬓影,没有花团锦簇,只有水流声和在水中流动的夕阳。他给我念诗,大多是英文诗,这样偶尔有人路过,也不知道我们在说什么。

有时候他会忽然说一句莎剧台词,我们就即兴演上一段,最后谁先接不上台词,谁就输了,第二天要送对方一样礼物。

我去银行的次数多了,有时会听到别人问他是不是交了女朋友。他总是笑着敷衍过去,但我的心却像是忽然被琴弦勒紧。这种突如其来的感觉给我一种比其本身更令我措手不及的启示:我对文州,确实有一些很特殊的感情。

即便文州现在没有女朋友,未来也一定会有。更何况,我自己还有婚约在身。

我真是昏了头了。

 

我这些日子几乎绝迹于上流社会的宴会,但又不常常在家,这样的反常先是引起了大哥和三姐的注意,最后竟连母亲也隐隐关注着。我下决心要做出些改变,于是连和文州见面的次数也减少了,白天去家里的工厂里上班,晚上老老实实回家吃饭睡觉。

这样规律到近乎无趣的生活过去了小半个月,我没想到文州会主动来寻我。我以为他不过是陪我玩闹一场,却未想到,他对这些事也很有几分郑重和认真在里头。

我们什么也没有说,照旧去他家吃饭,然后去公园散步。

天渐渐凉了,天色也黑得早了,隔着一片镜子似的湖水,还有零星的三两人家点着灯,映在水面宛如萤火。

我想我是疯了,我竟脱口而出:“O Romeo,Romeo!whereforeart thou Romeo?Deny thy father and refuse thy name;Or,if thou wilt not,be but sworn my love,And I'll no longer be a Capulet.”(啊!罗密欧,罗密欧,你为什么叫罗密欧呢?否认你的父亲,放弃你的名字吧!如果你愿意,便立下爱我的誓言,我也不再姓凯普莱特了。)

文州显然愣了一下,但他很快便接上了。

“Shall I hear more,or shall I speak at this?”(我是继续听下去呢,还是现在就对她说话?)

……

“Hist!Romeo,hist!O,for a falconer'svoice,To lurethis tassel-gentle back again!Bondage is hoarse,and may not speak aloud;Else would I tear the cave where Echolies,And make her airytongue more hoarse than mine,With repetition of my Romeo's name.”(嘘!罗密欧!嘘!唉!我希望我会发出呼鹰的声音,招这只鹰儿回来。我不能高声说话,否则我要让我的喊声传进厄科的洞穴,让她的无形的喉咙因为反复叫喊着我的罗密欧的名字而变成嘶哑。)

当我说到这一段时,我确信我的声音也因为某种不可言说的原因而嘶哑,而他的声音和眼神依然温柔。

“It is my soul that calls upon my name:How silver-sweet sound lovers'tongues by night,Like softest music to attending ears!”(那是我的灵魂在叫喊着我的名字。恋人的声音在晚间多么清婉,听上去就像最柔和的音乐!)

我以为他会吻我,但他没有。

 

往常散步过后,我就会和他告别,然后驱车离开。但那天晚上,我没有在楼下就和他告别,而是和他一起上楼。

文州没有问我为什么。

这时我简直要痛恨他那过分敏锐的洞察力和永远不动声色的淡然,他为什么不问我?我气恼极了。

当时的我并没有想到,我的气恼对文州来说也是一种无妄之灾。

倘若不是我们自己心里有鬼,谁会将那些不入流的勾当跟我们这样体面的年轻人联系到一起呢?文州什么也没有做,我也什么都没有做,假如就到此为止,我们不过是再普通不过的好朋友罢了,只是一段时间里往来过于密切而已。这本没有什么,新得一挚友,凭谁都会有几分热血上头,古人不是还有胼手砥足之说吗?

我没料到文州会问我要不要跳舞。

倘若不是相处过程中教我发现他是个有趣又博识的人,我定会将他划到“小古板”那一行列里去。这样的人家里竟然也会有唱片机这种时髦的舶来品,实在令我意外。

文州放的是小约翰·施特劳斯的名曲《维也纳森林的故事》,但当乐曲在我耳中流淌时,我眼前缓缓铺陈开来的并非维也纳的森林,而是文州家附近的公园,和公园里的小河。

一支舞跳完了,我们又开始跳下一支。

文州说:“唱片机和唱片都是前几天刚买的。大概是鬼迷心窍吧。我看见它们的时候就想到了你,我想到你那么喜欢跳舞,可你却因为我,不再去赴那些舞会,我就想着把它们买回来,这样你再到我家来的时候,我可以在家里和你跳舞。跳哪支曲、跳多久都随你高兴,哪怕跳到天亮也没有关系。但是,如果今天我再不邀请你,恐怕就再也没有机会了,少天,是不是?”

不知道是谁先乱了步调,我们索性放任自己和对方一起摔倒在地板上。是我先去吻的他,还是他先亲的我,我也分不清了。

圆舞曲还没有停止,这时我眼前不再是公园和河流,而是喻文州。

是他,也只有他。

他就像一片森林,将我包围。

 

这件事以我意想不到的速度传到了父亲耳朵里,父亲什么也没有对我说,但是几天之后,文州告诉我,他被停职了。

我的父亲,还有我身后这枝繁叶茂的家族,我依托他们而得以恣情潇洒,但他们如果要碾碎我,或是任何我珍视的人事物,也不费吹灰之力。

我做了生平最大胆的一件事。

我绕过父亲去信给林家小姐,信中写明,我已心有所属,不希望耽误她的时辰,也不想一次辜负两个人,希望能够和她解除婚约。

我和林小姐素未谋面,只因我的母亲和她的母亲曾是手帕交,便就这样指腹为婚了。

林小姐通情达理,不仅同意了我冒昧无礼的请求,还对我目下的处境表示了深切而真诚的同情。她在家里恐怕很有些话语权,竟说动了她父亲出面解除婚约。

我的父亲自然是雷霆大怒,将我赶出了家,并登报与我断绝父子关系。

这些时日以来,我本就是待在文州家中的时间更多,也因此知道了他的许多事情。

他的父母都已离世,这些年来,喻家皆靠他独力支撑。他不仅要养活自己,还要供养同族几个正在读书的弟弟妹妹,十分不易。

喻家虽薄有积蓄,但也经不起坐吃山空,我父亲的所作所为从根本断绝了他的生路。文州说他在香港有一些关系,问我愿不愿与他同往。

我略一思索便答应了。我在香港也有认识的同学,说不定能帮上一些忙。再说,我在大学里并没有荒废时辰,确实学了不少东西,只是回国后遵照父命打理家族生意,一身本事除了喝酒应酬,皆无处施展,这时和文州同去香港,想必能成就一番事业。

离开花都的时候,我和文州都以为,不过三年五载,去去就回。等我们在香港站稳了脚跟,我的父亲也消了气,我们自然可以回来。却未曾想,这一去竟是再也回不了头。

 

去到香港之后,自然不像从前在花都那么万事如意,我们手头虽还有些银钱,但为长久打算,我们只租了一间小小的公寓。文州一开始怕我不习惯,但我在外读书时,也是住学生公寓的,哪里有什么不习惯。更何况,有他在身边,怎么样我都是习惯的。

文州认识的同学在做布料生意,文州暂时过去帮他做事,领一份薪水。而我却有不一样的想法。我在学校念的是设计,大一的时候我选修过服装设计,得分很高,如今手上功夫虽有些生疏,但要拾起来也并非难事。

我和文州说过之后,文州让我放手去做,隔天便给我带了好些布料回来。

成衣做好后,我过去结识的同学们便派上了用场。他们大多同我一样,出身豪门,我将这些衣服当做礼物送给他们,只要他们穿出去参加一次宴会,我的名声便能渐渐传开。

后来我和文州索性盘下了一间店铺,雇了两个裁缝,生意越做越好,除去没有大宅和佣人,我们的生活水准已和在花都的时候没有太大区别。我们依然住在那间不大的公寓里,后来更将它买了下来。一来,公寓地理位置优越,去哪里都很方便;二来,公寓虽小,却被我们布置得十分温馨舒适,住在里面,我和文州真可谓“低头不见抬头见”,倒是别有一番趣味。

文州斥重金购置的唱片机被我带到了香港,现安置于客厅内。文州说,到了香港再买就是,这么大件的东西就不要带了。我坚持要带,他拗不过我,只好答应。

我怎么会将它丢在花都呢?在我心里,这可是我和文州的定情信物。

我们仍然时常跳舞,客厅不大,辗转腾挪间须得仔细留意脚下,但我们依然跳得很高兴。寻常时候我不许他放《维也纳森林的故事》,因为现在只要一听见这支曲,我就会非常想要吻他。

 

就在我们两人的生活逐渐稳定之时,隔海相望的故土却不那么稳定了。

一九三七年七月七日,全面战争爆发。此时距离我和文州来到香港,已有八九个月的光阴。

我和文州原本决定动身回国,但没想到,我的父亲竟登报宣布我已死亡!得知这一消息,我真是气得不知该说什么好。

后来冷静下来,文州的同学也劝我们,我们回去了不过是两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,但留在香港,却有种种便利,可以用金钱援助,也可以输送药品等稀缺物资。

香港虽是British colony(英属殖民地),但依然与祖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。我们一面寻求和爱国志士接触的机会,一面处理我的身份问题。一个已死之人是拿不到通行文书的。

 

我和文州回去过一次,只作短暂停留。父亲依然不肯见我,最后还是大哥将母亲带出来与我们见面。

在往后的岁月里,只要一想起家人,我便会想,那时我为何不拿出几分泼皮无赖劲儿,便是强行闯进家门,父亲哪里会真的把我怎么样?我不过是咽不下一口气,才不回家。记忆里最后一次全家人共聚一堂,竟然就是父亲将我赶出去那一日。

 

又过了几年,战局依然胶着。我和文州对国军在一些问题上的退让和不作为感到十分失望,几经周转,我们开始和另一支力量进行接触。对我和文州来说,只要能够光复祖国,支持谁都没有什么区别,却没有想到,这样的“前后不一”,在外国侵略者投降后再次掀起的那场战争里,险些给我们招致大祸。

我和文州渐渐意识到一个我们都不愿意承认的事实——我们只能选择留在香港,不能再回到花都。

一九四六年的春天,文州三十岁,我二十九岁,我们在家中,在几个朋友、同事的见证下,举行了婚礼。

港人生活英化,信教之风盛行。在这里,我和文州一样得不到世俗的祝福。教堂的大门不会对我们敞开,牧师也不会给予我们祝福,甚至神明也会对我们不屑一顾。

但我们已经不再在乎。

无需祝福点缀,无需鲜花铺道,我们曾从云端跌落凡尘,但就连背井离乡、白手起家的困难都没有消磨我们对生活的热爱和对彼此的热情,那么,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能将我们分开?

现在我们只剩下彼此,也只需要彼此。

 

我和文州一直没有考虑过孩子的事,直到有一天,我把瀚文领回家里。瀚文本是福利院的小孩,因不堪忍受院长的苛待,偷偷跑了出来,恰好遇到我。

起初瀚文很害怕我们会将他丢下,也对这个家庭的怪异结构感到不解。后来在我和文州的悉心照料下,渐渐恢复了阳光活泼的孩童天性。

倘若不是收养了瀚文,我也不会提笔写下这冗长无趣的故事。也许等瀚文长大一点之后,他会好奇我和文州为什么会走到一起,到那时,我对一些事情的印象可能已经渐渐淡化,不如趁现在年纪尚轻、记忆也深刻鲜活之时记录下来。

写到这里,我又不免觉得自己有些无聊。纸短情长,我和文州经历过的事情、我们之间的感情,哪里是这薄薄几张纸能够记录、能够承载的?我何须用纸笔纪念他,何须用笔墨描摹他,他就在我的身边,在我的心里。我应用我的爱和我的整个灵魂来记住他。

这封信实在是不能够让文州看见。否则他一定要笑我年岁越长越肉麻,那些年轻时说不出来的话也能够脱口而出了。

之所以仍将这个故事命名为“花都旧事”,是因为花都是我和文州出生、成长的地方,也是我们相遇、相知、相爱的地方,更是我们共同魂牵梦萦的故乡。真希望等战争全面结束后,我们还能够回去看一看!

 

黄少天

于一九四七年二月八日

 

后记

先解释一个问题。文中所引台词出自《罗密欧与朱丽叶》第二幕第二场:凯普莱特家的花园。英文部分摘自原文,所以是古英语,和现代英语有区别。至于为什么用罗朱,英国人有多爱演莎剧大家应该都知道,各大剧院的保留剧目了。文州和少天都是去英国留学的,当然对莎剧最熟悉。

少天的字是之前写《掌心雪》的时候起的,就干脆拿来用了。

这是我第一次写民国背景的文,之前写其他cp也没有写过。不过这个时间背景和我写GGAD的时候差不多,实际操作起来,使用的文风其实也和翻译腔没有太大区别。这篇文虽然不长,但我查了挺多资料也埋了不少细节。就我个人而言,我很喜欢文里呈现出的这种感情模式。大概这就是我心里的“琴瑟和弦,相敬如宾”吧。

这次之所以会想到写民国paro,是因为这个故事只适合放在这样的背景下。对我而言,民国、古风、现代都未尝不可一试,正剧、甜饼和车也不过都是表现cp的途径,而非目的本身。任何背景和paro,只要我觉得合适,我都能写得来。不求能够理解,但求不要以自己的上限来衡量别人了。我不喜欢被定义,也不喜欢被固定在一个印象里。

这篇文送给可可爱爱的涵老师,希望涵老师快点写完她的民国文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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